人欲之各得即天理之大同(人欲之各得即天理之大同)是什么意思
人欲之各得即天理之大同-诸子百家大辞典
人欲之各得即天理之大同
王夫之关于理欲关系的命题。意谓每个人的欲望都能得到满足的时候,每个人也就获得了天理,故谓“天理之大同”。语出《读四书大全说》卷四。王夫之认为,“欲”是人生存与发展的需要,不能把它视为洪水猛兽。“理”是人们的行为准则,其作用在于协调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群体的利益关系。他认为理是寓于欲之中的,有欲才有理。他说:“有欲斯有理。”(《周易外传》卷二)又说:“终不离欲而别有理也。”(《读四书大全》卷八)他非常赞同胡宏“天理人欲同行异情”的说法,认为不应把“欲”与“理”视为截然对立的两个东西。他提出“廓然见万物之公欲,而即为万物之公理”。“公理”即“理之大同”。饮食男女即“万物之欲”,每个人的欲望皆能实现,“即天理之大同”。他还说:“以我自爱之心,而为爱人之理,我与人同乎其情也,则亦同乎其道也。人欲之大公,即天理之至正矣。”(同上卷三)王夫之的理欲观是唯物主义的理欲一元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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