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法(明法)是什么意思
明法审令-中华成语大词典
明法审令míng fǎ shěn lìng
明:明确、申明。法:法度。审:谨慎。令:命令。明确法度,审慎颁令。指申明法度让人知晓而遵守;慎重制定法令避免差错。《尉缭子·战威》:“明法审令,不卜筮而事吉,贵功养劳,不祷祠而得福。”
明法审令,捐不急之官-诸子百家大辞典
明法审令,捐不急之官
先秦政治家、军事家、法家吴起的政治主张之一。见《史记·孙子吴起列传》。捐,除去。即建立和实行严明的法令制度,削减不急需的官吏职位。《史记·孙子吴起列传》谓吴起在楚国厉行法治,实行改革,“明法审令,捐不急之官,废公族疏远者,以抚养战斗之士”。亦作“明法察令”,《艺文类聚》卷54载申不害认为“尧之治也,善明法察令而已。圣君任法不任智,任数不任说”。兵家尉缭也有类似观点:“明法审令,不卜筮而事吉。”(《尉缭子·战威》)
明法-诸子百家大辞典
明法
阐明以法治国的意义。《管子》篇名。在《管子》中,除《明法》篇外,尚有一篇《明法解》,对《明法》逐句进行解释、发挥。《明法》中除一般地论述以法治国的必要性外,特别指出了国君放弃选拔官吏的法度,只按照名声用人带来的弊病:“今主释法以誉进能,则臣离上而下比周矣;以党举官,则民务交而不求用矣。”如果国君放弃了按照法度选拔人才的办法,只凭一个人的名声来决定是否任用他,那么为臣的就会在下面结党营私,相互抬高吹捧;国君按照朋党的相互赞誉举用官吏,那么臣民就会把精力转向拉帮结派,搞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不求对国家的实际功用。这样做的结果很恶劣:“交众者誉多,外内朋党,虽有大奸,其蔽主多矣。是以忠臣死于非罪,而邪臣起于非功。”死者非罪、得官进爵者非功,人们渐渐地就“重私而轻公矣”。“十至私人之门,不一至于庭(朝廷);百虑其家,不一图国”。人人只顾家、不顾国,“此之谓国无人”。作者在文中表现出一种忧国意识,指出只有“使法择人”、“使法量功”,才能避免这种令人忧虑的现象。此文表明,管仲学派所讲的法治,是一种全面的、无所不包的以法治国。
明法解-诸子百家大辞典
明法解
《管子》篇名。对《管子》第46篇《明法》的逐句解说。解说的基本精神与《明法》篇是相一致的。文章的中心是强调以法治国,对《明法》中的许多重要命题进行了解释与发挥。在《明法》与《明法解》中,不仅强调要以法治国,同时对“术”与“势”的作用,也作了阐述,有法、术、势合为一体的趋势。文中说:“明主在上位,有必治之势,则群臣不敢为非。是故群臣之不敢欺主者,非爱主也,以畏主之威势也;百姓之争用,非以爱主也,以畏主之法令也。故明主操必胜之数,以治必用之民;处必尊之势,以制必服之臣。”又说,英明的君主掌握着权谋、策略,因而不可欺瞒;明确了法度、禁令,因而他的权力不受侵犯。文中总结了许多统治经验,也体现了管仲学派的政治思想。
明法-诸子百家大辞典
明法
彰明法律政令,依法治国理民。原本为法家早期代表人物魏之李悝、秦之商鞅、赵之慎到等人的政治学说,后被儒家吸收。孟子认为,“徒法不能以自行”(《孟子·离娄上》),君王必得法先王,行仁政,方能王天下。荀子亦主张“人治”重于“法治”,但于“明法”之重要性有较多阐述。荀子认为,君王治国应采取“法治”与“礼治”相结合的措施,“君法明,论有常,表仪有设民知方。进退有律,莫得贵贱,孰私王?”“治之经,礼与刑,君子以修百姓宁”(《荀子·成相》)。这样,不仅“吏敬法令,莫敢恣”(《荀子·成相》),而且“百姓晓然皆知夫为善于家而取赏于朝也,为不善于幽而蒙刑于显也”(《荀子·王制》)。荀子主张恩威并重,礼法同举,“赏不行,则贤者不可得而进也;罚不行,则不肖者不可得而退也。”(《荀子·富国》)荀子要求统治者不要任意变乱其法,做到“其政令一,其防表明”(《荀子·富国》),以使万民有所遵循,然后以礼法教民,“不教而诛,则刑繁而邪不胜;教而不诛,则奸民不惩。”(《荀子·富国》)荀子主张,“有法者以法行,无法者以类举”(《荀子·王制》),并指出制定法律政令不可一味泥古,应着眼现实,“道过三代谓之荡,法二后王谓之不雅”(《荀子·儒效》),“百王之法不同”(《荀子·王霸》),吸收了法家的“法后王”的政治思想,与孔、孟有较大不同。荀子相信,君王如能隆礼、明法,则“不战而胜,不攻而得,甲兵不劳而得天下”(《荀子·王霸》)。又,汉武帝时,郡国举士之“四科”中有“明习法令”一科。唐、宋科举制度考试有“明法”一科,主要考法令常识。
明法-诸子百家大辞典
明法
韩非关于彰明法度的论断。出自《韩非子·南面》。韩非认为彰明法度是君主必须遵循的一项原则。他指出:“人主不能明法而以制大臣之威,无道得小人之信矣。”君主只有彰明法度并以此来钳制臣的威望,才能得到普通民众的信任。在韩非看来,“明法”是君主驾驭臣下的一个主要手段。君主驾驭臣下如果抛开法令而只凭“以臣备臣”的方法,那么,臣下就会勾结朋党相互吹捧,或者相互诽谤和攻击。君主应当采取的态度是一切以法度为准绳,“人臣虽有智能,不得背法而专制;虽有贤行,不得逾功而先劳;虽有忠信,不得释法而不禁”,这样就将一切置于法度之下,朝廷中的奸邪之臣也就难以作乱,难以图谋篡权夺位了。彰明法度,是法家学派的一贯主张。《商君书·定分》就曾指出:“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所以备民也。为治而去法令,犹欲无饥而去食也,欲无寒而去衣也,欲东而西行也。”韩非更明确地提出了“明法”的主张,对于相关的理论作了更有力的论证。在《饰邪》中,韩非曾指出“古者先王尽力于亲民,加事于明法,彼法明,则忠臣劝,罚必,则邪臣止”,把“明法”作为君主统治的一个重要手段。
大明法度-中华多用成语大辞典
大明法度dàmíng-fǎdù
【释义】:
述宾 大力严明法制。宋·王安石《上时政疏》:“盖夫天下之大器也,非大明法度,不足以维持,非众建贤才,不足以保守。”△褒义。多用于法制方面。
明法审令-中华多用成语大辞典
明法审令míngfǎ-shěnlìng
【释义】:
并列 审,谨慎。公开地申明法度(使人们便于遵守),慎重地发布命令(以避免产生不良后果)。《尉缭子·战威》:“明法审令,不卜筮而事吉;贵功养劳,不祷祠而得福。”△褒义。用于政治生活方面。
正身明法-中华多用成语大辞典
正身明法zhèngshēng-míngfǎ
【释义】:
并列 端正自身,严明法纪。《晋书·元帝纪》:“二千石令长当祗奉旧宪,正身明法,抑齐豪强,存恤孤独,隐实户口,劝课农桑。”△褒义。多用于自律、执法方面。
明法审令-中华成语辞海
明法审令míng fǎ shěn lìng
明:申明;审:谨慎。指申明法律,慎用命令。《尉缭子·战威》:“明法审令,不卜筮而事吉。”
正身明法-中华成语辞海
正身明法zhèng shēn míng fǎ
端正自身,严明法纪。指从政者严于律己,不徇私。《晋书元帝纪》:“二千石令长当祇奉旧宪,正身明法,抑齐豪强,存恤孤独,隐实户口,劝课农桑。”
大明法度-成语辞海
大明法度dà míng fǎ dù
明:严明。法度:规矩,制度。即大力严明法制。宋·王安石《上时政疏》:“盖夫天下之大器也,非大明法度,不足以维。”
明法审令-成语辞海
明法审令míng fǎ shěn lìng
明:申明。审:谨慎。即申明法度,使人人遵守,慎重发布命令,避免差错。
明法者强,慢法者弱-兵法谋略辞典
明法者强,慢法者弱
法令严明的,就强大;法令松弛的,就衰弱。见于《韩非子·饰邪》。
古代军事家十分强调以法治军,注重统一号令,申明法度,不允许任何破坏纪律的现象发生。平时管束部队,在用政治道义教育士卒的同时,倚重于纪律。战时,更是根据战斗任务、作战对象、战场环境等条件变化,制定更切实际更为严格的战场纪律。发兵出征前,往往对敢于以身试法者,实行最严厉的制裁,以便整饬部队。
明法审令-古今成语大词典
明法审令míng fǎ shěn lìng
公开宣布法令,慎重行法,则国治民安。《尉缭子·战威》:“明法审令,不卜筮而事吉;贵功养劳,不祷祠而得福。”
明法审令,以治为胜-中国军事名言辞典
明法审令,以治为胜
规定明确的号令,作为军队行动的准则,同时用严格的纪律来约束将士,只有这样军队才能打胜仗。
明法者强,慢法者弱-中国军事名言辞典
明法者强,慢法者弱
明确法度的国家强,懈怠法度的国家弱。意谓以法治国非常重要。
明法制,去私思,夫令必行-中国军事名言辞典
明法制,去私思,夫令必行
严明法律制度,去掉私人的恩怨,下达的号令一定能执行。明:严明。
举贤用能,不时日而事利;明法审令,不卜筮而获吉,贵功养劳,不祷祠而得福-中国军事名言辞典
举贤用能,不时日而事利;明法审令,不卜筮而获吉,贵功养劳,不祷祠而得福
选用德才兼备的人,不择吉日事情也能办好;严明法令制度,不用占卜也能获得好结果;尊重和优待有功劳的人,不搞祈祷也能得福。说明选拔任用军事人才、严明军队法令制度和奖励作战有功人员是战争胜利的重要保证。筮(shì士);古代用蓍(shī诗)草占卜的一种迷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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