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周民军制(夏商周民軍制)是什么意思
夏商周民军制-中国军事知识辞典
夏商周民军制
我国奴隶社会的兵役制度为“籍民为兵”、“寓民于兵。”凡有受田权利的成年男子,都有服兵役的义务。“王族”与“多子族”为军队核心,充任军官;平民百姓则为士兵,称“甲士”。夏商两代虽然已有军、师之称,如“殷八师”、“商三师”等等,但“有常数而无常人”,通常按照战争规模临时征集。商代军队士兵有“甲士”“徒卒”。周朝这种民军制更趋完备。西周时,有服兵役义务的男子需“书之于版”,并区别为“正卒”“羡卒”。“正卒”为正式兵役,随时听侯应征作战;“羡卒”为后备役兵员,需要时,从中挑选精壮者从军。这种民军制的优点之一是只用兵而不养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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