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寺


拼音
fă sì
注音
ㄈㄚˇ ㄙˋ

法寺fǎ sì

  1. 大理寺的别称。泛指掌管刑狱的官署。

分解意思

  • 拼音 fǎ 部首 水 总笔画 8

    法 [ fǎ ] 1.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如 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2. 处理事物的手段。 如 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3. 仿效。 如 效法。 4.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 如 法式。法帖。 5. 佛家的道理。 如 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6.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 如 法师。法器。法事。 7. 指“法国”。 如 法文。法式大菜。 8. 姓。

  • 拼音 sì 部首 寸 总笔画 6

    寺 [ sì ] 1. 古代官署名。 如 太常寺(古代掌管宗庙礼仪的官署)。鸿胪寺(略同于现代的礼宾司)。 2. 佛教出家人居住的地方。 如 佛寺。寺观(guàn )。 3. 伊斯兰教徒礼拜、讲经的地方。 如 清真寺。

引证文献

  1. 大理寺的别称。泛指掌管刑狱的官署。

    引唐•陆贽 《奏请不簿录窦参庄宅状》:“须先鞠犯状,审得实情,宪司察寃,法寺论罪,会府覆奏,掖垣参详,如是悉无异词,然后谓之狱成。”
    宋•龚鼎臣 《东原录》:“法官坏法律者三十年矣。向之入法寺者皆外官,不为上位所荐举,无田改官。”
    《宋史·职官志十二》:“朕每览法寺奏款,外官占田多踰往制。”

国语辞典

网络解释

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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