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名。属江西省。宋雍熙年,分宜春等十一乡置县,故名“分宜”。参阅《太平寰宇记·袁州》。
明奸相严嵩,江西分宜人。世多以“分宜”代称之。
分 [ fēn ] 1. 区划开。 如 分开。划分。分野(划分的范围)。分界。分明。条分缕析。分解。 2.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 如 分发。分忧。分心劳神。 3.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 如 分会。分行(háng )。 4. 散,离。 如 分裂。分离。分别。分崩离析。分门别类。 5. 辨别。 如 区分。分析。 6. 区划而成的部分。 如 二分之一。 7. 一半。 如 人生百年,昼夜各分。春分。秋分。 分 [ fèn ] 1.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 如 分所当然。身分。分内。恰如其分。安分守己。 2.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 如 成分。天分(天资)。情分(情谊)。 3. 料想。 如 “自分已死久矣”。 4. 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 如 知识分子。
宜 [ yí ] 1. 适合,适当。 如 宜人。宜于。合宜。权宜。适宜。相宜。 2. 应该,应当。 如 事不宜迟。 3. 当然,无怪。 如 宜其无往而不利也。 4. 姓。
县名。属 江西省。宋•雍熙 年,分 宜春 等十一乡置县,故名“分宜”。参阅《太平寰宇记·袁州》。
明•奸相 严嵩,江西 分宜 人。世多以“分宜”代称之。
引明•姚士粦 《见只编》卷上:“郑端简公 为大司寇时,知 分宜 必败,不欲以一名刺留其记室。”
清•吴学濂 《杨椒山公祠》:“阶前请铸 分宜 像,斫地行人共激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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