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各部书办。承司官命令办理例行的文书事务。
部 [ bù ] 1. 全体中的一份。 如 部分(“分”读轻声)。外部。腹部。局部。全部。部件。部位(位置)。 2. 机关企业按业务范围分设的单位。 如 外交部。编辑部。部队(军队)。 3. 具有统属关系。 如 所部五十人。部下。部将。部属。部首。部落(luò)。 4. 安置安排。 如 部署。 5. 量词。 如 一部小说。三部汽车。
办 [ bàn ] 1. 处理。 如 办公。办事。办理。 2. 处分。 如 惩办。法办。首恶必办。 3. 置备。 如 办置。办货。 4. 创设。 如 创办。兴(xīng)办。
清 代各部书办。承司官命令办理例行的文书事务。
引《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六十回:“就是交部,那部里你当他认真的堂官、司员会议起来么?不过交给部办去查一查旧例,看看与旧例符不符罢了。”
张友鹤 注:“这里指吏部的书吏。”
《文明小史》第二九回:“那时刑部堂官,是个部曹出身,律例盘得极熟,大约部办也拿他不住。”
部办,清各部书办的简称,秉承司官命令,输例行文书事例,不在官制以内,属于胥吏,通称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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