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称“漕运司”。
管理催征税赋、出纳钱粮、办理上供以及漕运等事的官署或官员。北宋称转运司,南宋称漕司,元代称漕运司。
漕 [ cáo ] 1. 利用水道转运粮食。 如 漕运(旧时指国家从水道运输粮食,供应京城或接济军需)。漕粮。漕河。漕渠。漕船。
司 [ sī ] 1. 主管,操作。 如 司法。司机。司令。司南(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别方向的仪器,为现在指南针的始祖)。司空(①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长官;②复姓)。司徒(①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土地和徒役的长官,后为丞相;②复姓)。司马(①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军务的长官;②复姓)。司寇(①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刑狱、纠察的长官;②复姓)。 2. 官署名称。 如 人事司。 3. 视察。 如 司日月之长短。 4. 姓。
亦称“漕运司”。管理催征税赋、出纳钱粮、办理上供以及漕运等事的官署或官员。 北宋•称转运司, 南宋•称漕司, 元 代称漕运司。
引宋•陈亮 《上孝宗皇帝第一书》:“财归於漕司,而兵各归於郡。”
《宋史·选举志二》:“淳祐 元年, 淮 南诸州郡岁有兵祸,士子不得以时赴乡试,且漕司分差试官,路梗不可径达。”
元•危素 《元海运志》:“﹝ 至元•﹞二十五年,内外分置漕运司二。”
清 钱大昕 《十驾斋养新录·帅漕宪仓》:“帅、宪、仓一人而已,漕则一路或有两三人,曰转运使,曰转运副使,曰转运判官,皆漕司也。”
又称转运使。宋代官职。赵匡胤分全国行政区为十三道,设置诸道转运使以总财赋;赵匡义又分全国为十五路,并强化职责,“经济挂帅”,以边防、盗贼、刑讼、金谷、按廉之任,悉皆委于转运使。到了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年)已增加到二十四路。所设衙门转运司亦称“漕司”,由此可见漕运职司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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