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府制定的标准秤。
官 [ guān ] 1. 在政府担任职务的人。 如 官吏。官僚。官邸。官腔。官署。官厅。官爵。 2. 属于国家的或公家的。 如 官办。官费。官方。官府。 3. 生物体上有特定机能的部分。 如 感官。器官。五官。官能。 4. 姓。
秤 [ chèng ] 1. 衡量轻重的器具。 如 市秤。磅秤。秤砣。
官府制定的标准秤。
引元•本 高明•《琵琶记·牛相奉旨招婿》:“在 东京 极有名声,论媒婆非自逞。今朝事体,管取圆成。怕有一轻一重,全凭官秤。”
《清会典事例·户部·权量》:“乾隆 五十七年议准:小贩赴 河 东买盐,与坐商自相交易,毫无凭準,易起争端。应令仿照旧式,由 河东道 印烙,另製官秤三杆,给发中、东、西三场斗级收执。凡商贩交易,以此秤为準。”
公家所制的标准秤。
引《魏书·卷七八·张普惠传》:「依今官度、官秤,计其斤两、广长,折给请俸之人。」
官府制定的标准秤。 元 本 高明 《琵琶记·牛相奉旨招婿》:“在 东京 极有名声,论媒婆非自逞。今朝事体,管取圆成。怕有一轻一重,全凭官秤。”《清会典事例·户部·权量》:“ 乾隆 五十七年议准:小贩赴 河 东买盐,与坐商自相交易,毫无凭准,易起争端。应令仿照旧式,由 河东道 印烙,另制官秤三杆,给发中、东、西三场斗级收执。凡商贩交易,以此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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