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给绯色的官服。唐代五品、四品官服绯,后世服绯品级不尽相同。
指唐玄宗把骰子的四点饰以朱色之事。
赐 [ cì ] 1. 给,旧时指上级给下级或长辈给小辈。 如 赐予。赐死。赏赐。恩赐。 2. 敬辞。 如 请赐教。希赐函。 3. 赏给的东西,给予的好处。 如 厚赐。受赐良多。
绯 [ fēi ] 1. 红色。 如 绯红。深绯。浅绯。绯桃(桃花)。
赐给绯色的官服。 唐 代五品、四品官服绯,后世服绯品级不尽相同。
引唐•元稹 《同州刺史谢上表》:“不料陛下天听过卑,朱书授臣制誥, 延英 召臣赐緋。”
《新五代史·周臣传·扈载》:“迁翰林学士,赐緋,而 载 已病,不能朝谢。”
宋•司马光 《涑水记闻》卷三:“太宗 方奬拔文士,闻其( 王禹偁 )名,召拜右拾遗,直史馆,赐緋。”
指 唐玄宗 把骰子的四点饰以朱色之事。
引宋•乐史 《杨太真外传》卷下:“上与妃采戏,将北,唯重四转败为胜。连叱之,骰子宛转而成重四,遂命 高力士 赐緋,风俗因而不易。”
元•谢宗可 《双陆》诗:“彩骰清响押盘飞,曾记 唐 宫为赐緋。”
赐绯,读音cì fēi,是汉语词语,意思是赐给绯色的官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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