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按军法处断。
军 [ jūn ] 1. 武装部队。 如 军威。军服。行(xíng )军。军功。军犬。军备。军纪。军衔。军阀。军令状。异军突起。溃不成军。 2. 军队的编制单位,是“师”的上一级。 3. 泛指有组织的集体。 如 劳动大军。
法 [ fǎ ] 1.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如 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2. 处理事物的手段。 如 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3. 仿效。 如 效法。 4.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 如 法式。法帖。 5. 佛家的道理。 如 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6.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 如 法师。法器。法事。 7. 指“法国”。 如 法文。法式大菜。 8. 姓。
从 [ cóng ] 1. 跟随。 如 愿从其后。 2. 依顺。 如 顺从。盲从。从善如流。 3. 采取,按照。 如 从优。 4. 从事;参加。 如 从业。从政。投笔从戎。 5. 由,自。 如 从古至今。从我做起。 6. 跟随的人。 如 侍从。仆从。 7. 宗族中次于至亲的亲属。 如 从父(伯父、叔父的通称)。 8. 次要的。 如 主从。从犯。 9. 中国魏以后,古代官品(有“正品”和“从品”之分,宋代龙图阁大学士为从二品)。 10. 姓。
事 [ shì ] 1.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 如 事情。事件。事业。 2. 变故。 如 事故(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伤等)。事端。 3. 职业。 如 谋事(指找职业)。 4. 关系和责任。 如 你走吧,没你的事了。 5. 办法。 如 光着急也不是事儿,还得另找出路。 6. 做,治。 如 不事生产。无所事事。 7. 服侍。 如 事父母。
谓按军法处断。
引《晋书·齐王冏传》:“有不顺命,军法从事。”
《明史·项忠传》:“士卒畏敌不畏将,是以战无成功,宜许以军法从事。”
高云览 《小城春秋》第四十章:“吴七 一本正经回答:‘三天交不出船来,请军法从事。’”
依照军法严办。
引《晋书·卷五九·齐王冏传》:「有不顺命,军法从事。」
《明史·卷一七八·项忠传》:「士卒畏敌不畏将,是以战无成功,宜许以军法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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