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隶属。
将流放犯人发配至某地服役。
配 [ pèi ] 1. 两性结合。 如 配偶。配种(zhǒng)。 2. 相互分工合作。 如 配合。配器。 3. 用适当的标准加以调和。 如 配料。配制。配伍。配药。配色。配餐。 4. 有计划地分派、安排。 如 配备。配置。配给(jǐ)。分配。搭配。 5. 把缺少的补足。 如 配套。配乐(yuè )。装配。 6. 衬托,陪衬。 如 配搭。配角儿(jué)。配殿。红花配绿叶。 7. 够得上。 如 配得上。 8. 古代把罪人遣放到边远地区充军。 如 配军。发配。刺配。
隶 [ lì ] 1. 附属,属于。 如 隶属。配隶(从属)。直隶中央。 2. 封建时代的衙役。 如 隶卒。皂隶。徒隶。 3. 旧时地位低下而被奴役的人。 如 奴隶。隶仆。 4. 隶书,汉字的一种书体,由篆书简化演变而成。 如 隶书。隶字。汉隶。 隶 [ dài ] 1. 同“逮”。
犹隶属。
引《后汉书·冯异传》:“及破 邯郸,乃更部分诸将,各有配隶。军士皆言愿属‘大树将军’, 光武 以此多之。”
李贤 注:“隶,属也。”
《晋书·殷仲堪传》:“割此三郡,配隶 益州。”
将流放犯人发配至某地服役。
引宋•文莹 《玉壶清话》卷二:“潭州 妇人 阿毛,其夫 杨全,配隶 房陵,既死本州,请陈愿负夫骨归葬故乡。”
宋•叶适 《厢禁军弓手土兵》:“又有配隶罪人,牢犴充塞,亦州郡所养。”
《宋史·刑法志三》:“太宗 以国初诸方割据,沿 五代 之制,罪人率配隶西北边,多亡投塞外,诱 羌 为寇。”
《宋史·刑法志三》:“初,京师裁造院募女工,而军士妻有罪,皆配隶南北作坊。”
分属。
引《后汉书·卷一七·冯异传》:「及破邯郸,乃更部分诸将,各有配隶。」
《晋书·卷八四·殷仲堪传》:「是以李势初平,割此三郡配隶益州,将欲重复上流为习坎之防。」
配隶是中国宋代刑罚。指被判处流配的犯人被送往西北边塞服军役。后因犯人常逃亡,或勾结外族入侵,改配南方海岛与边远等地。配隶属律外刑罚,但敕令极多,配隶的轻重等级、役种、役期、移送与放还等都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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