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取记录在案的有功之人。
选录。
掇 [ duō ] 1. 拾取;摘取。 如 掇拾。掇弄。 2. 用双手拿(椅子,凳子),用手端。
録 [ lù ] 1. 記載,抄寫。 如 記録。載録。抄録。録供。 2. 記載言行或事物的書冊。 如 語録。目録。回憶録。 3. 採取,任用。 如 録取。收録。録用。甄録(經審查鑒別而任用)。
选取记录在案的有功之人。
引《三国志·魏志·高堂隆传》:“夫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民咏德政,则延期过歷;下有怨叹,掇録授能。由此观之,天下之天下,非独陛下之天下也。”
选录。
引清•吴敏树 《记钞本<震川文>后》:“间从塾童《古文观止》选本,见 归氏 文数篇……託书贾购之 吴门 以来,乃掇録其可嘉者,以鄙意评騭,且叙论焉。”
掇録是汉语词汇,读音为duō lù,意思是选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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