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本分,非本分所应有。
例非分的要求。
英presumptuous; overstepping one's bounds;
不安分;不守本分。
例非分之想。
英inordinate;
非 [ fēi ] 1. 不,不是。 如 非凡。非法。非分(fèn )。非礼。非但。非同小可。啼笑皆非。 2. 不对,过失。 如 痛改前非。文过饰非。习非成是(对于某些错的事情习惯了,反认为是对的)。 3. 与“不”呼应,表示必须(有时后面没有“不”字)。 如 我非看这本书。 4. 责怪,反对。 如 非难(nàn )。非议。无可厚非。 5. 指“阿非利加洲”(位于东半球的西南部。简称“非洲”)。 如 东非。西非。
分 [ fēn ] 1. 区划开。 如 分开。划分。分野(划分的范围)。分界。分明。条分缕析。分解。 2.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 如 分发。分忧。分心劳神。 3.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 如 分会。分行(háng )。 4. 散,离。 如 分裂。分离。分别。分崩离析。分门别类。 5. 辨别。 如 区分。分析。 6. 区划而成的部分。 如 二分之一。 7. 一半。 如 人生百年,昼夜各分。春分。秋分。 分 [ fèn ] 1.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 如 分所当然。身分。分内。恰如其分。安分守己。 2.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 如 成分。天分(天资)。情分(情谊)。 3. 料想。 如 “自分已死久矣”。 4. 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 如 知识分子。
不合本分;非本分应有。
引晋•葛洪 《抱朴子·交际》:“市虚华之名於秉势之口,买非分之位於卖官之家。”
唐•吴兢 《贞观政要·慎所好》:“秦始皇 非分爱好,为方士所诈。”
欧阳予倩 《桃花扇》第二幕:“香君 !我来 南京,因为慕你的芳名,颇怀非分之想。”
非常;越过常度。
引《敦煌变文集·降魔变文》:“须达 忸怩反侧,非分仿偟。”
蒋礼鸿 通释:“‘非分’是越过常度的意思。”
清•百一居士 《壶天录》卷中:“某甲欣喜非分,逐日四出图求。”
不合本分,非本分所应有的。
例如:「非分之财」、「非分之想」。
近分外
反安分
非分,指非常;不合本分,非本分所应有。语出晋 葛洪 《抱朴子·交际》:“市虚华之名於秉势之口,买非分之位於卖官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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