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厦


拼音
gá xià
注音
ㄍㄚˊ ㄒㄧㄚˋ
繁体
噶廈

噶厦gá xià

  1. 原西藏地方政府,由噶伦四人组成。1959年3月后解散。

分解意思

  • 拼音 gá 部首 口 总笔画 15

    噶 [ gá ] 1. 〔~伦〕中国原西藏地方政府的主要官员。 2. 〔~厦〕藏语“发布命令的机关”,即中国原西藏地方政府,由噶伦四人组成,一九五九年后解散。 3. 译音字。

  • 拼音 shà,xià 部首 厂 总笔画 12

    厦 [ shà ] 1. 大屋子。 如 广厦。高楼大厦。 2. 房子后面的突出的部分。 如 前廊后厦。 厦 [ xià ] 1. 〔~门〕地名,在中国福建省。

引证文献

  1. 藏语。意为发布命令的机关。旧 西藏 地方政府。 清•乾隆 时废原封郡王,命由噶布伦四人主持噶厦,秉承驻 藏 大臣和 达赖喇嘛 的旨意,共同管理 西藏 地方行政事务。1959年 西藏 叛乱事件发生后解散。

国语辞典

噶厦gá xià

  1. 西藏最高的行政机关,噶布伦议事的所在地。

网络解释

噶厦

噶厦(藏文:བཀའ་ཤག་,音Gaxag)为清代到新中国初期西藏地方官署名,即原西藏地方政府。达赖、摄政以下是政府行政机构,藏语称“噶厦”。“噶”是命令的意思,“厦”是房屋的意思,“噶厦”就是发号施令的地方。外国人常把噶厦译成“内阁”,性质类似。

清乾隆十六年(1751年)置。噶厦驻地在拉萨大昭寺,长官为噶伦,秉承达赖喇嘛(实际上为摄政活佛)旨意办事。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驻藏大臣撤离,达赖喇嘛土登嘉措返藏并掌握了西藏军政实权。1912年至1959年间,噶厦成为实际上的西藏地方政府。1959年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废除噶厦,筹建西藏自治区。

翻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投稿及网络搜集,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QQ:37996619(同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