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伏法。
见 [ jiàn ] 1. 看到。 如 看见。罕见。见微知著。见义勇为。见异思迁。 2. 接触,遇到。 如 怕见风。见习。 3. 看得出,显得出。 如 见效。相形见绌。 4. (文字等)出现在某处,可参考。 如 见上。见下。 5. 会晤。 如 会见。接见。 6. 对事物观察、认识、理解。 如 见解。见地(见解)。见仁见智(指对同一问题各人从不同角度持不同看法)。 7. 助词,表示被动或对我如何。 如 见外。见教。见谅(原谅我)。见笑(被讥笑)。 见 [ xiàn ] 1. 古同“现”,出现,显露。 2. 古同“现”,现存。
法 [ fǎ ] 1.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如 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2. 处理事物的手段。 如 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3. 仿效。 如 效法。 4.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 如 法式。法帖。 5. 佛家的道理。 如 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6.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 如 法师。法器。法事。 7. 指“法国”。 如 法文。法式大菜。 8. 姓。
犹伏法。
引明•沉德符 《野获编·科场二·孙蕡陈遇》:“﹝ 孙蕡 ﹞二十二年謫戍 辽东,又以 蓝玉 党见法。”
明•胡震亨 《唐诗谈丛》卷三:“更可异者, 骆宾王、上官婉儿 身既见法,仍詔撰其集传后,命大臣作序,不泯其名,重诗人如此,诗道安得不昌。”
见法是汉语词汇,拼音是jiàn fǎ,解释为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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