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税制,先丈量田地,然后按肥瘠分等定税,谓之“均税”。
均 [ jūn ] 1. 平,匀,引申为调和。 如 均衡。势均力敌。平均。 2. 皆,都,老少~安。 3. 中国汉代计量单位,一均等于二千五百石。 4. 古同“韵”,和谐的声音。 5. 〔~钟〕古代乐器。 6. 古同“钧”,造瓦器的转轮。
税 [ shuì ] 1. 国家向企业或集体、个人征收的货币或实物。 如 税收。税额。税款。税率。税法。税制。税务。 2. 姓。
北 宋 税制,先丈量田地,前后按肥瘠分等定税,谓之“均税”。
引《宋史·食货志上二》:“政和 三年, 河北 西路 提举常平司奏:‘所在地色极多,不下百数,及至均税,不过十等。’”宋•司马光 《乞惩劝均税官吏状》:“右臣先奉勅与三司同共详定均税,已立条约,下路监施行。”
词语解释
北 宋 税制,先丈量田地,前后按肥瘠分等定税,谓之“均税”。《宋史·食货志上二》:“ 政和 三年, 河北 西路 提举常平司奏:‘所在地色极多,不下百数,及至均税,不过十等。’” 宋 司马光 《乞惩劝均税官吏状》:“右臣先奉勅与三司同共详定均税,已立条约,下路监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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