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送交官府查问。
送 [ sòng ] 1. 把东西从甲地运到乙地。 如 送信。送审。输送。护送。呈送。 2. 赠给。 如 送礼。赠送。雪中送炭。 3. 陪伴人到某一地点。 如 欢送。送别。送亲。 4. 丢掉。 如 断送。
勘 [ kān ] 1. 校对,复看核定。 如 勘核。勘正。勘误。校勘。 2. 实现调查,探测。 如 勘测。勘探。勘查。 3. 审问囚犯。 如 勘问。推勘。
谓送交官府查问。
引《宋史·刑法志二》:“二广 州军狱吏,畏宪司点检送勘之害,凡有重囚,多毙於狱。”
送勘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是sòng kān,是谓送交官府查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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