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法官。李,通“理”。
李 [ lǐ ] 1. 落叶小乔木,果实称“李子”,熟时呈黄色或紫红色,可食。 如 李代桃僵(原用“桃”“李”共患难来喻兄弟相爱相助,后喻互相顶替或代他人受过)。投桃报李。李下不正冠(喻要避免不必要的嫌疑)。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喻为人只要忠诚、正直一定会感动别人)。 2. 姓。 3. 通“理”。(➊古代狱官,法官。➋道理,规律。➌惩治。➍星名。)
官 [ guān ] 1. 在政府担任职务的人。 如 官吏。官僚。官邸。官腔。官署。官厅。官爵。 2. 属于国家的或公家的。 如 官办。官费。官方。官府。 3. 生物体上有特定机能的部分。 如 感官。器官。五官。官能。 4. 姓。
古代的法官。李,通“理”。
引《鹖冠子·近迭》:“苍頡 作法,书从甲子,成史李官。”
清•钱谦益 《孙子长徵君六十寿序》:“膺贡大廷,擢上第,选择为李官。”
李官镇位于兰山区北部,镇政府驻地李官村距临沂城25公里。东隔沂河与河东区相望,西接半程镇,南连白沙埠镇,北隔蒙河与沂南县相邻。面积82.86平方公里,耕地6万亩。辖49个行政村,第五次人口普查有人口4170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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