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即司理。
执法,断案。
司 [ sī ] 1. 主管,操作。 如 司法。司机。司令。司南(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别方向的仪器,为现在指南针的始祖)。司空(①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长官;②复姓)。司徒(①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土地和徒役的长官,后为丞相;②复姓)。司马(①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军务的长官;②复姓)。司寇(①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刑狱、纠察的长官;②复姓)。 2. 官署名称。 如 人事司。 3. 视察。 如 司日月之长短。 4. 姓。
李 [ lǐ ] 1. 落叶小乔木,果实称“李子”,熟时呈黄色或紫红色,可食。 如 李代桃僵(原用“桃”“李”共患难来喻兄弟相爱相助,后喻互相顶替或代他人受过)。投桃报李。李下不正冠(喻要避免不必要的嫌疑)。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喻为人只要忠诚、正直一定会感动别人)。 2. 姓。 3. 通“理”。(➊古代狱官,法官。➋道理,规律。➌惩治。➍星名。)
官名。即司理。详“司理”。
引清•周亮工 《理信存稿序》:“且天下知司李一官,係於国家之宪纪,生民之利害,彰彰如是。”
清•李渔 《比目鱼·定优》:“在下是 汀州 司李的管家。我老爷前去上任,假道贵乡。”
清•蒲松龄 《聊斋志异·娇娜》:“后生举进士,授 延安 司李,携家之任。”
吕湛恩 注:“推官号为司李,亦称司理。”
何垠 注:“司李,李,通‘理’,狱官也。”
执法,断案。
引梁启超 《知耻学会叙》:“官惟无耻,故不学军旅而敢於掌兵,不諳会计而敢於理财,不习法律而敢於司李。”
司李:李,通理,即司理,意即掌狱论之官。为明至清初对推官的的习称。
清康熙六年罢置推官,此后理刑厅亦别称司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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