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开;撇下。
弃 [ qì ] 1. 舍去,扔掉。 如 抛弃。遗弃。弃权。弃市(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街头)。弃世(超出世俗或指去世)。弃养(父母死亡的婉辞)。弃置不顾。弃瑕录用。
撇 [ piē ] 1. 丢开,抛弃。 如 撇开。撇弃。 2. 由液体表面舀取。 如 熬粥时把沫儿撇掉。 撇 [ piě ] 1. 平着向前扔。 如 撇手榴弹。 2. 汉字笔形之一,由上向左而斜下。 3. 像汉字的撇形的。 如 撇嘴。两撇黑眉。
丢开;撇下。
引《水浒传》第三六回:“兄弟,你早晚只在家侍奉,休要为我到 江州 来,弃撇父亲,无人看顾。”
明•郑虚舟 《大揭帖·沉醉东风》套曲:“把山盟共设,不许片时弃撇,若有箇负心的,教他随灯儿便灭。”
弃撇,读音是qì piě ,汉语词汇,解释为丢开;撇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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