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备;置办。
指办理。
取 [ qǔ ] 1. 拿。 如 索取。取书。取款。窃取。 2. 选择。 如 选取。取材。取景。取道。取样。 3. 采用。 如 采取。听取。吸取。可取。取精用弘。 4. 得到,招致。 如 获取。取经。取偿。取悦。 5. 消去。 如 取消。取缔。
办 [ bàn ] 1. 处理。 如 办公。办事。办理。 2. 处分。 如 惩办。法办。首恶必办。 3. 置备。 如 办置。办货。 4. 创设。 如 创办。兴(xīng)办。
置备;置办。
引《汉书·王莽传下》:“乘传使者经歷郡国,日且十辈,仓无见穀以给,传车马不能足,赋取道中车马,取办於民。”
《资治通鉴·唐德宗建中元年》:“及 至德 兵起,所在赋敛,迫趣取办,无復常准。”
指办理。
引明•何良俊 《四友斋丛说·史二》:“石斋 当 武皇 大渐之时,其调度区画,取办俄顷,命中书十餘人操牘以进, 石斋 一一口授,动中机宜,畧无舛错。”
取办,是一个汉语词语,
拼音:qǔ bàn
注音:ㄑㄩˇ ㄅㄢˋ,
释义:1、置备;置办。2、指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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