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内高于一切和对外保卫独立自主的固有权力。
英sovereignty; sovereign right;
君主的权力。
主 [ zhǔ ] 1. 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脑。 如 主人。物主。失主(失掉财物的人)。当家作主。 2. 旧时臣子称君王,下级称上级,仆人称家主。 如 君主。主上。 3. 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决定。 如 主张。主见。主意。主义。 4. 对事物有决定权力。 如 民主。自主。主持。主宰。主权(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 5. 最重要的,最基本的。 如 主次。主要。主力。主将(jiàng)。 6. 预示。 如 早霞主雨。 7. 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 如 木主。神主。 8. 基督教、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 9. 姓。
权 [ quán ] 1. 职责范围内支配和指挥的力量。 如 政权。权力。权威。权贵。权柄。权势。生杀予夺之权。 2. 有利的形势。 如 主动权。 3. 变通,不依常规。 如 权变。权谋(随机应变的计谋)。权术。智必知权。 4. 暂且,姑且。 如 权且。 5. 秤锤。 如 权衡。 6. 衡量,估计。 如 权其轻重。 7. 姓。
君主的权力。
引《管子·七臣七主》:“藏竭则主权衰,法伤则姦门闓。”
汉•王符 《潜夫论·叙录》:“壅蔽贤士,以擅主权。”
有职权的官吏。
引《资治通鉴·唐穆宗长庆三年》:“上怜之,尽取 弘(韩弘 )财簿自閲视,凡中外主权,多纳 弘 货。”
胡三省 注:“主权,谓中外官之有事权者。”
自主的权力。
引《老残游记》第十七回:“我拿了这信就有办法,将来任凭你送人也罢,择配也罢,你就有了主权,我也不遭声气。”
国家对内高于一切和对外保卫独立自主的固有权力。
引邵羲 《论借外债筑路之利害》:“自 沪寧 借款筑路之契约宣布,主权之丧失,国民之负担,无时可以挽回。”
洪深 《劫后桃花》六十:“现在 青岛 还了我们 中国,是我们 中国 人的主权了。”
独立自主,完全由自己支配的权力。
引《文明小史·第四五回》:「大帅的议论,诚然寓意深远,但是各式事情,一齐惟顾问官之言是听,恐怕大权旁落,大帅自己一点主权没有。」
近代构成国家的四要素之一。是国家至高无上的政治权力,对内具有排外的管辖权, 对外则有不受他国干涉的权力。
引《文明小史·第三八回》:「中国失了主权,办一个小小犯人,都要听外国人做主。」
主权(Sovereignty)是一个国家对其管辖区域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排他性的政治权力,语言文字以及文明的独立都是主权的体现,简言之,为“自主自决”的最高权威,也是对内依法施政的权力来源,对外保持独立自主的一种力量和意志。主权的法律形式对内常规定于宪法或基本法中,对外则是国际的相互承认。因此它也是国家最基本的特征之一。国家主权的丧失往往意味着国家的解体或灭亡。
当今主权的概念正因为其至高无上的排他性,外交官不断援引之;跨国组织及企业设法规避之;政治学家、宪法、国际法学者等学者仍争论之,讨论全球化及国际及区域组织对主权概念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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