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府对茶叶实行征税、管制、专卖的措施。
榷 [ què ] 1. 渡水的横木。 2. 专卖。 如 榷货。榷场(征收专卖税的交易场所)。榷税(专卖业的税)。 3. 商讨。 如 商榷。
茶 [ chá ] 1. 常绿灌木,叶长椭圆形,有锯齿,经加工制为饮料,就是茶叶;秋末开花,白色;种子可榨油;木质致密,供雕刻用。 如 茶树。茶农。 2. 特指“茶叶”。 如 绿茶。红茶。花茶。沱茶。龙井茶。乌龙茶。 3. 用茶叶沏成的饮料。 如 茶水。茶饭。茶点(茶水、点心)。茶话会。茶博士(善于烹茶的人,亦指卖茶的人或茶馆侍者)。茶余饭后。 4. 泛指某些饮料。 如 茶汤。面茶。果茶。 5. 特指“茶点”。 如 早茶。晚茶。
官府对茶叶实行征税、管制、专卖的措施。 宋•高承 《事物纪原·治理政体·榷茶》:“起于 唐•建中 正元(贞元 )之间。参阅《宋史·食货志下》。
引赵赞、张滂 建议,税其什一。一云 德宗 正元•八年, 张滂 奏收茶税……一云 穆宗 时 王涯 始榷茶。”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四编第一章第一节:“宋太宗 时,实行‘榷茶’法,由博买务强行收购。大批‘采茶货卖,以充衣食’的茶农因而失业。”
自唐朝以后,政府对茶叶所实施的课税、管制、专卖措施。见《新唐书·卷五四·食货志四》。
中国唐代以后各代所实行的一种茶叶专卖制度。榷茶起始于唐。《旧唐书·穆宗本纪》载,长庆元年(821),“加茶榷(茶叶专卖税),旧额百文,更加五十文”。表明此时中国某些地区或已开始榷茶。文宗太和九年(835)十月,王涯为相,极言“榷茶之利”,乃置榷茶使,征购民间茶园,规定茶的生产贸易,全部由官府经营。结果民怨沸,推行不久,因王涯被诛而废止。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投稿及网络搜集,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QQ:37996619(同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