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司


拼音
liú sī
注音
ㄌㄧㄡˊ ㄙ

留司liú sī

  1. 唐人称分司东都洛阳者为留司。宋因之。

分解意思

  • 拼音 liú 部首 田 总笔画 10

    留 [ liú ] 1. 停止在某一个地方。 如 停留。留学。留任。留级。留步。留守。留驻。 2. 注意力放在上面。 如 留心。留神。留意。 3. 不忍舍弃,不忍离去。 如 留连。留恋。 4. 不使离开。 如 留客。留宿。挽留。拘留。 5. 接受。 如 收留。 6. 保存。 如 保留。留存。留别。留念。留后路。

  • 拼音 sī 部首 口 总笔画 5

    司 [ sī ] 1. 主管,操作。 如 司法。司机。司令。司南(古代用磁石做成的辨别方向的仪器,为现在指南针的始祖)。司空(①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工程的长官;②复姓)。司徒(①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土地和徒役的长官,后为丞相;②复姓)。司马(①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军务的长官;②复姓)。司寇(①古代中央政府中掌管刑狱、纠察的长官;②复姓)。 2. 官署名称。 如 人事司。 3. 视察。 如 司日月之长短。 4. 姓。

引证文献

  1. 唐•人称分司 东都 洛阳 者为留司。 宋 因之。

    引唐•高适 《同河南李少尹夜饮遂作春酒歌》:“前年持节将 楚 兵,去年留司在 东京,今年復拜二千石,盛夏五月西南行。”
    刘开扬 笺注:“唐•人谓分司 东都 者为留司。”
    唐•韩愈 《唐故虞部员外郎张府君墓志铭》:“﹝ 孝权 ﹞迁留司虞部员外郎。”
    方崧卿 注:“谓分司 东都 也。”
    宋•王禹偁 《太师中书令魏国公册赠尚书令挽歌》之八:“曾拜四章辞相府,又陈三表罢留司。”

国语辞典

网络解释

留司

留司,读音为liú sī,是一个汉语词语,意思是唐人称分司东都洛阳 者。

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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