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弃,厌恶。
弃 [ qì ] 1. 舍去,扔掉。 如 抛弃。遗弃。弃权。弃市(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街头)。弃世(超出世俗或指去世)。弃养(父母死亡的婉辞)。弃置不顾。弃瑕录用。
嫌 [ xián ] 1. 可疑之点。 如 嫌疑。避嫌。涉嫌。 2. 厌恶,不满意。 如 嫌恶(wù ㄨˋ)。嫌弃。讨人嫌。 3. 怨。 如 尽释前嫌。嫌隙(由猜疑而形成的仇怨)。
嫌弃,厌恶。
引唐•刘兼 《芳春》诗:“桃花满地春牢落,柳絮成堆雪弃嫌。”
元•李寿卿 《伍员吹箫》第二折:“这个则是豆儿粥……如不弃嫌,这两罐都与将军食用波。”
《警世通言·庄子休鼓盆成大道》:“婆娘道:‘我央你老人家为媒説合,若不弃嫌,奴家情愿服事你主人。’”许地山 《空山灵雨·面具》:“人面原不如那纸的面具哟……无论你怎样褒奖,怎样弃嫌,它们一点也不改变。”
厌恶不喜欢,不愿接近。也作「嫌弃」。
引《初刻拍案惊奇·卷二〇》:「小姐若不弃嫌,欲待螟蛉为女,意下何如?」《红楼梦·第四二回》:「你不弃嫌,我还有几件也送你罢。」
弃嫌是一个汉语词语,
拼音是:qì xián,
释义:嫌弃,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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