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刑法中八议之五。谓对有大功之人,审议其功勋以减免刑罚。
论功。
议 [ yì ] 1. 意见,言论。 如 议论。提议。建议。 2. 讨论,商量。 如 商议。会议。协议。议案。议决。议价。 3. 评论是非,多指责备。 如 非议。恐招物议。 4. 旧时文体的一种,用以论事说理或陈述意见。 如 奏议。驳议。
功 [ gōng ] 1. 劳绩,成绩,与“过”相对。 如 功勋。功绩。论功行赏。徒劳无功。功德无量(liàng )。功成不居(立了功而不把功劳归于自己)。 2. 成就,成效。 如 成功。功能。功亏一篑。事半功倍。急功近利。 3. 物理学上指用力使物体移动的工作,等于力乘移动的距离。 如 功率。 4. 本领,能耐。 如 功夫。功底。功力(a.功夫和力量;b.功效)。功到自然成。
古刑法中八议之五。谓对有大功之人,审议其功勋以减免刑罚。参见“八辟”、“八议”。
引《周礼·秋官·小司寇》:“以八辟丽邦灋,附刑罚……五曰议功之辟。”
郑玄 注:“谓有大勋力立功者。”
《汉书·刑法志》:“八议:一曰议亲……五曰议功,六曰议贵,七曰议勤,八曰议宾。”
论功。参见“议勋”。
引唐•柳宗元 《剑门铭》:“帝用休嘉,议功居首,增秩师长,进为大藩,宅是南服。”
议功是中国封建法律对有大功于国家者犯罪可减轻刑罚的一种特别规定。源于西周的“议功之辟”。废于秦汉。自三国魏新律入律,为八议之五,相沿至明清改为八议之三。“功”,唐律谓“有大功勋”。明律谓“能斩将夺旗,摧锋万里,或率众来归,宁济一时,或开拓疆宇,有大功劳,铭功太常者。”犯十恶罪者不依此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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