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朝廷规定的纳官钱数。赀,通“资”。
计算。
赀 [ zī ] 1. 计量。 如 所费不赀。不可赀计。 2. 同“资”。
算 [ suàn ] 1. 核计,计数。 如 算草。算盘。算式。算账。算术。算计(a.算数目;b.考虑;c.估计;d.暗中某划损害别人。“计”均读轻声)。清算。预算。
汉 代朝廷规定的纳官钱数。貲,通“资”。参见“貲郎”。
引清•顾炎武 《菰中随笔·汉选士之法》:“孝景 詔曰:今貲算十,乃得廉士,无貲,不得官,今限貲算四,得官。”
章炳麟 《代议然否论》:“夫以纳税为选权者,犹 汉 时以貲算为郎。”
计算。
引《晋书·范宁传》:“一宴之饌,费过十金,丽服之美,不可貲算。”
明•刘元卿 《贤奕编·方正》:“凡乘舆供御,及宦寺宫妾,亲军赂遗,莫可貲算。”
清•全祖望 《明兵部尚书兼掌都察院事锺祥李公事状》:“公下令按产均徭,貲算不与,匿田不自占及揽他人田为己产者,论如律。”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投稿及网络搜集,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QQ:37996619(同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