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掌具体政务的官吏。
职 [ zhí ] 1. 职务,分(fèn )内应做的事。 如 职业。职务。职守。职权。天职。尽职。 2. 职位,执行事务所处的一定地位。 如 职工。职位。职员。职称。以身殉职。 3. 旧时公文用语,下属对上司的自称。 如 卑职。职当奉命。 4. 掌管。 如 职掌。 5. 由于。 如 职此而已。
事 [ shì ] 1.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 如 事情。事件。事业。 2. 变故。 如 事故(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伤等)。事端。 3. 职业。 如 谋事(指找职业)。 4. 关系和责任。 如 你走吧,没你的事了。 5. 办法。 如 光着急也不是事儿,还得另找出路。 6. 做,治。 如 不事生产。无所事事。 7. 服侍。 如 事父母。
官 [ guān ] 1. 在政府担任职务的人。 如 官吏。官僚。官邸。官腔。官署。官厅。官爵。 2. 属于国家的或公家的。 如 官办。官费。官方。官府。 3. 生物体上有特定机能的部分。 如 感官。器官。五官。官能。 4. 姓。
执掌具体政务的官吏。
引《新唐书·陆贽传》:“桉甲令有职事官,有散官,有勋官,有爵号。其赋事受奉者,惟职事一官。”
宋•叶梦得 《石林诗话》卷中:“京师职事官,旧皆无公廨,虽宰相执政,亦僦舍而居。”
该官任职虽重要,但班位仍然较低。唐太宗时规定散官官阶高而所任之职事官官阶低者称为“行”某某官;散官品级较低而所任职事官官阶高者,称为“守”某某官。其大致相等者,称为“兼”某某官。宋代亦有散官之制,仅为官吏叙阶之称。与唐制虽有不同,但官员之章服、俸禄均照阶官而定。明清亦有阶官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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