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公开选拔,公众荐举。
公 [ gōng ] 1. 正直无私,为大家利益。 如 公正。公心。大公无私。 2. 共同的,大家承认的。 如 公理。公式。公海。公制。 3. 国家,社会,大众。 如 公共。公安(社会整体的治安)。公众。公民。公论(公众的评论)。 4. 让大家知道。 如 公开。公报。公然。 5. 封建制度最高爵位。 如 三公(中国周代指“太师”、“太傅”、“太保”;西汉指“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公子。公主。 6. 敬辞,尊称男子。 如 海公。包公。诸公(各位)。 7. 雄性的。 如 公母。公畜。 8. 对长辈和年老人的称呼。 如 公公。外公(外祖父)。 9. 姓。
选 [ xuǎn ] 1. 挑拣,择。 如 选择。选购。选辑(①挑选并辑录;②选辑成的书)。选拔。选用。选贤任能。 2. 用投票或举手等表决方式推举出代表或负责人。 如 选举。普选。 3. 被选中的(人或物)。 如 入选。人选。 4. 选辑成册的作品。 如 文选。诗选。短篇小说选。 选 [ xiān ] 1. 同“先”,出自战国楚简。
谓公开选拔,公众荐举。
引《汉书·董仲舒传》:“广延四方之豪儁,郡国诸侯公选贤良俢絜博习之士,欲闻大道之要,至论之极。”
宋•曾巩 《中书舍人除翰林学士制》:“非智能材諝,拔出一时,岂称公选。”
《元典章·吏部六·令史》:“理问所令史未有选取定例,已后有闕,拟於各路三考司吏给由到省人内公选。”
公选,即公开选拔,全称是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2002年,中央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发布,规定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主要适用于选拔任用地方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或者其人选,党政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或者其人选,以及其他适于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领导职务。公开选拔面向社会进行,而竞争上岗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内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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