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士


拼音
pì shì
注音
ㄆㄧˋ ㄕˋ
繁体
闢士

辟士(闢士)pì shì

  1. 谓征召、任用人。

分解意思

  • 拼音 bì,pì 部首 辛 总笔画 13

    辟 [ bì ] 1. 君主。 如 复辟。 2. 指君主招来,授予官职。 如 辟召。辟引。辟书。辟除(征召推举授官)。辟举。 3. 古同“避”,躲,设法躲开。 4. 古同“睥”,睥睨。 辟 [ pì ] 1. 开发建设。 如 开辟。 2. 驳斥,排除。 如 辟邪。辟谣。辟蠹。 3. 透彻。 如 精辟。透辟。鞭辟入里。 4. 法,刑。 如 大辟(古代指死刑)。

  • 拼音 shì 部首 士 总笔画 3

    士 [ shì ] 1. 古代统治阶级中次于卿大夫的一个阶层。 如 士族。士大夫。 2. 旧时指读书人。 如 士子。士民。学士。 3. 未婚的男子,泛指男子。 如 士女。 4. 对人的美称。 如 志士。烈士。女士。 5. 军衔的一级,在尉以下;亦泛指军人;上~。~兵。~卒。~气。 6. 称某些专业人员。 如 医士。护士。 7. 姓。

引证文献

  1. 谓征召、任用人。参见“辟除”。

    《南史·宋纪上·武帝》:“十二年正月, 晋帝 詔帝依旧辟士,加领平北将军、 兗州 刺史,增督 南秦,凡二十二州。”
    《旧唐书·韦夏卿传》:“始在 东都,倾心辟士,颇得才彦,其后多至卿相,世谓之知人。”
    宋•曾巩 《送蔡元振序》:“古之州从事,皆自辟士;士亦择所从,故宾主相得也。”
    清•顾炎武 《菰中随笔》:“自是之后,州郡辟士之权,浸移於朝廷。”

国语辞典

网络解释

辟士

词语解释

谓征召、任用人。《南史·宋纪上·武帝》:“十二年正月, 晋帝 诏帝依旧辟士,加领平北将军、 兖州 刺史,增督 南秦 ,凡二十二州。”《旧唐书·韦夏卿传》:“始在 东都 ,倾心辟士,颇得才彦,其后多至卿相,世谓之知人。” 宋 曾巩 《送蔡元振序》:“古之州从事,皆自辟士;士亦择所从,故宾主相得也。” 清 顾炎武 《菰中随笔》:“自是之后,州郡辟士之权,浸移於朝廷。”参见“ 辟除 ”。

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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