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祭并馈赠财物。
馈赠居丧者助祭的财物。
祭 [ jì ] 1. 对死者表示追悼、敬意的仪式。 如 祭奠。祭礼。祭灵。祭典。祭扫。 2. 供奉鬼神或祖先。 如 祭祖。祭天。祭祀。祭灶。 3. 使用(法宝)。 如 祭起一件法宝。 祭 [ zhài ] 1. 姓。
赙 [ fù ] 1. 拿钱财帮助别人办理丧事。 如 赙金。赙仪。赙赠。
致祭并馈赠财物。
引《续资治通鉴·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丁丑,司空致士 张齐贤 卒。帝甚悼之,遣中使祭賻。”
馈赠居丧者助祭的财物。
引清•魏源 《书<金史·完颜元宜传>后》:“﹝ 完颜元宜 ﹞卒于家,祭賻甚厚。”
(1).致祭并馈赠财物。《续资治通鉴·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丁丑,司空致士 张齐贤 卒。帝甚悼之,遣中使祭赙。”
(2).馈赠居丧者助祭的财物。 清 魏源 《书<金史·完颜元宜传>后》:“﹝ 完颜元宜 ﹞卒于家,祭赙甚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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