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分。
本分。
常 [ cháng ] 1. 长久,固定不变。 如 常数。常量(亦称“恒量”)。常项。常任。常年。常驻。常住。常备不懈。 2. 副词,经常,时时(叠),不只一次。 如 常常。常客。时常。经常。 3. 普通的,一般的。 如 常识。常务。常规。常情。常人。平常。反常。 4. 姓。
分 [ fēn ] 1. 区划开。 如 分开。划分。分野(划分的范围)。分界。分明。条分缕析。分解。 2.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 如 分发。分忧。分心劳神。 3.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 如 分会。分行(háng )。 4. 散,离。 如 分裂。分离。分别。分崩离析。分门别类。 5. 辨别。 如 区分。分析。 6. 区划而成的部分。 如 二分之一。 7. 一半。 如 人生百年,昼夜各分。春分。秋分。 分 [ fèn ] 1.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 如 分所当然。身分。分内。恰如其分。安分守己。 2.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 如 成分。天分(天资)。情分(情谊)。 3. 料想。 如 “自分已死久矣”。 4. 同“份”,属于一定的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人。 如 知识分子。
定分。
引三国 魏 王弼 《周易略例》:“故位无常分,事无常所,非可以阴阳定也。”
《三国志·魏志·刘廙传》:“初以尊卑有踰,礼之常分也。”
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终制》:“死者,人之常分,不可免也。”
本分。
引宋•李纲 《论宣抚职事札子》:“见危致命,臣之常分,亦无足道。”
词语解释
(1).定分。 三国 魏 王弼 《周易略例》:“故位无常分,事无常所,非可以阴阳定也。”《三国志·魏志·刘廙传》:“初以尊卑有逾,礼之常分也。” 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终制》:“死者,人之常分,不可免也。”
(2).本分。 宋 李纲 《论宣抚职事札子》:“见危致命,臣之常分,亦无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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