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处理和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规则的总称。这种关系一般是由于对外贸易和本国人同外国人往来而产生。国际私法所以称为“国际”,是因为它所调整的法律关系已越出一国的范围。其主要渊源为国内立法,其次为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国 [ guó ] 1. 有土地、人民、主权的政体(古代指诸侯所受封的地域)。 如 国家。国土。国体( ➊ 国家的性质; ➋ 国家的体面)。国号。国度(指国家)。国策。国情。国法。国力。国防。国威。国宝(➊ 国家的宝物;➋ 喻对国家有特殊贡献的人)。国格。国魂。国是(国家大计,如“共商国是”)。 2. 特指中国的。 如 国产。国货。国粹。国乐(yuè ㄩㄝˋ)。国药。 3. 姓。
际 [ jì ] 1. 交界或靠边的地方。 如 无边无际。天际。春夏之际。 2. 彼此之间。 如 校际互助。人际关系。 3. 时候。 如 值此生死存亡之际。 4. 当,适逢其时。 如 际此盛会。 5. 交接,接近。 如 善于交际。 6. 遭遇(多指好的)。 如 遭际。际遇。 7. 中间,里边。 如 胸际。脑际。
私 [ sī ] 1. 个人的,自己的,与“公”相对。 如 私人。私有。私见。私仇。私情。私营。私欲。 2. 不公开的,秘密而又不合法的。 如 私自。私刑。私货。走私。私生子。 3. 暗地里。 如 私议。私奔。隐私。窃窃私语。
法 [ fǎ ] 1.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如 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2. 处理事物的手段。 如 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3. 仿效。 如 效法。 4.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 如 法式。法帖。 5. 佛家的道理。 如 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6.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 如 法师。法器。法事。 7. 指“法国”。 如 法文。法式大菜。 8. 姓。
国家处理和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规则的总称。这种关系一般是由于对外贸易和本国人同外国人往来而产生。国际私法所以称为“国际”,是因为它所调整的法律关系已越出一国的范围。其主要渊源为国内立法,其次为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本国为处理涉及他国人民的民事法律关系而设立的法规。
国际私法:用于解决涉外因素的民法或商法
国际私法:杜涛、陈力著书籍
国际私法:许光耀、孙建主编书籍
国际私法:韩德培著图书
国际私法:田晓云著图书
国际私法:叶竹梅著图书
国际私法:赵相林著2007版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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