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称下等妓女。
雉 [ zhì ] 1. 鸟,雄的羽毛很美,尾长;雌的淡黄褐色,尾较短。善走,不能久飞。肉可食,羽毛可做装饰品。通称“野鸡”。 2. 古代计算城墙面积的单位,长三丈高一丈为一雉。 3. 城墙。 如 雉堞。
妓 [ jì ] 1. 以卖淫为生的女子。 如 妓女。娼妓。妓院。 2. 古代称歌女,表演歌舞的女子。 如 歌妓。舞妓。歌舞妓。
旧称下等妓女。
引《黑籍冤魂》第十五回:“见一个雉妓,随着一个老媪,掩映电灯之下。”
鲁迅 《且介亭杂文二集·论讽刺》:“假如你到四马路去,看见雉妓在拖住人,倘大声说:‘野鸡在拉客’,那就会被她骂你是‘骂人’。”
雉妓,是汉语词汇,解释为旧称下等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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