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官吏。
辟 [ bì ] 1. 君主。 如 复辟。 2. 指君主招来,授予官职。 如 辟召。辟引。辟书。辟除(征召推举授官)。辟举。 3. 古同“避”,躲,设法躲开。 4. 古同“睥”,睥睨。 辟 [ pì ] 1. 开发建设。 如 开辟。 2. 驳斥,排除。 如 辟邪。辟谣。辟蠹。 3. 透彻。 如 精辟。透辟。鞭辟入里。 4. 法,刑。 如 大辟(古代指死刑)。
官 [ guān ] 1. 在政府担任职务的人。 如 官吏。官僚。官邸。官腔。官署。官厅。官爵。 2. 属于国家的或公家的。 如 官办。官费。官方。官府。 3. 生物体上有特定机能的部分。 如 感官。器官。五官。官能。 4. 姓。
聘用官吏。
引宋•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七:“孙仲益 书数百字詆之,以为无此事, 南丰 虽尝预修《英宗实録》,未久即去,且 南丰 自为吏属,乌有辟官之理。”
辟官,注音是ㄆㄧˋ ㄍㄨㄢ ,拼音是pì guān ,解释是聘用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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