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居住之所。
民家,民房。
民 [ mín ] 1. 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 如 人民。民主。民国。民法。公民(在一国内有国籍,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国民(具有国籍的人)。 2. 指人或人群。 如 居民。民族。 3. 劳动大众的,非官方的。 如 民间。民歌。民谚。民风。民情。 4. 某族的人。 如 汉民。回民。 5. 从事不同职业的人。 如 农民。渔民。 6. 非军事的。 如 民品。民航。 7. 同“苠”。
居 [ jū ] 1. 住。 如 居住。居民。同居。隐居。居处(chǔ)(①住所;②指生活处境)。 2. 居住的地方。 如 新居。故居。迁居。蜗居(喻窄小的住所)。 3. 当,占,处于。 如 居首。居中。居高临下。二者必居其一。 4. 安着,怀着。 如 居心(怀着某种念头,有贬义)。 5. 积蓄,储存。 如 奇货可居(①指商人把珍稀的货物储存起来,等待时机高价出售;②喻挟持某种技艺或某种事物以谋求功名利禄)。 6. 停留。 如 居守。 7. 平时。 如 平居。 8. 姓。
百姓居住之所。
引《礼记·王制》:“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地邑民居,必参相得也。”
《管子·小匡》:“民居定矣,事已成矣。”
《东周列国志》第十一回:“今东郊被 宋 兵残破,民居未復。”
民家,民房。
引北魏•郦道元 《水经注·泗水》:“左右民居,识其将漏,预以木为曲洑,约障穴口,鱼鳖暴鳞不可胜载矣。”
《新唐书·五行志一》:“开成 二年六月, 徐州 火,延烧民居三百餘家。”
《明史·五行志一》:“番禺、南海 风雷大作,飞雹交下,坏民居万餘。”
民宅、民房。
引《五代史平话·周史·卷下》:「五月,世宗下诏敕天下寺院无敕额者悉废之,毁为民居。」
由于中国疆域辽阔,民族众多,各地的地理气候条件和生活方式都不相同,因此,各地人居住的房屋的样式和风格也不相同。 在中国的民居中,最有特点的是北京四合院、广东镬耳屋、西北黄土高原的窑洞、安徽的古民居、福建和广东的客家土楼和蒙古的蒙古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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