赐给玉玦。谓斥逐大臣。语本《荀子·大略》:“絶人以玦,反絶以环。”杨倞注:“古者臣有罪待放于境,三年不敢去,与之环则还,与之玦则絶,皆所以见意也。”
赐给玉玦。表示优宠。
赐 [ cì ] 1. 给,旧时指上级给下级或长辈给小辈。 如 赐予。赐死。赏赐。恩赐。 2. 敬辞。 如 请赐教。希赐函。 3. 赏给的东西,给予的好处。 如 厚赐。受赐良多。
玦 [ jué ] 1. 半环形有缺口的佩玉,古代常用以赠人表示决绝。 如 绝人以玦。 2. 戴于右拇指助拉弓弦之器。俗称“扳指”。
赐给玉玦。谓斥逐大臣。
引语本《荀子·大略》:“絶人以玦,反絶以环。”
杨倞 注:“古者臣有罪待放於境,三年不敢去,与之环则还,与之玦则絶,皆所以见意也。”
明•陈汝元 《金莲记·赐环》:“平生壮气凌霄汉,雄心未肯销灭,喜忠义再陪弭笔,姦佞终教赐玦。”
明•杨珽 《龙膏记·访旧》:“向年 元载 赐玦之时,其女 湘英,没入我家。”
赐给玉玦。表示优宠。
引《三国志·魏志·锺繇传》“文帝 在东宫,赐 繇 五熟釜,为之铭曰” 裴松之 注引 三国 魏 鱼豢 《魏略》:“繇 报书曰:‘昔忝近任,并得赐玦。尚方耆老,颇识旧物。’”
释义
玦:jue(爵),是指半环形,有缺口的玉
赐玦是指古代皇帝对于因犯过失而被放逐的官员表示永不召回就会赐玦。在古代大臣犯了过错,放逐到边远地区,三年后如果君王赐玦,就是不要回来,永不召回的意思。
在《荀子.大略》中,有:“聘人以珪,问士以壁,召人以瑗,绝人以玦,反绝以环。鸿门宴上范增对项羽“举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暗示他下决断。而三国志-魏-曹丕《与钟繇书》:“邺骑既到,宝玦初至,捧匣跪发,五内震骇,绳穿匣开,灿然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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