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量的刑罚;任意判罪或施刑。
滥 [ làn ] 1. 流水漫溢。 如 泛滥。 2. 不加选择,不加节制。 如 滥用职权。宁缺勿滥。滥伐。 3. 浮泛不合实际。 如 陈词滥调。滥竽充数(喻没有真正的才干,而混在行家里面充数,或以次充好。有时亦表示自谦)。
刑 [ xíng ] 1. 对犯罪的处罚。 如 刑罚。刑法。刑律。刑事。执刑。服刑。 2. 特指对犯人的体罚。 如 刑讯。受刑。刑具。
过量的刑罚;任意判罪或施刑。
引宋•陆游 《邵武县兴造记》:“善无滥刑,恶无佚罚。”
明•沉德符 《野获编·刑部·罪臣孥戮》:“虽谋叛非实,然 鸞 稔恶穷凶,天下共恨,故不以为滥刑。”
《清会典事例·刑部·辩明冤枉》:“民人控告官员营私枉法,滥刑毙命各案,俱令率同司道等亲行研审。”
《老残游记》第十七回:“请传諭 王 刚 二令,不得滥刑。”
刑罚无度。
引唐·魏征〈论时政疏〉四疏之二:「罚所及,则思无因怒而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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