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语。谓施益于他人。
利 [ lì ] 1. 好处,与“害”“弊”相对。 如 利弊。利害。利益。利令智昏。兴利除弊。 2. 使顺利、得到好处。 如 利己。利用厚生(充分发挥物的作用,使民众生活优厚富裕起来)。 3. 与愿望相符合。 如 吉利。顺利。 4. 刀口快,针尖锐,与“钝”相对。 如 利刃。利刀。利剑。利落。利口巧辩。 5. 从事生产、交易、货款、储蓄所得超过本钱的收获。 如 利息。利率(lǜ)。一本万利。 6. 姓。
他 [ tā ] 1. 称你、我以外的第三人,一般指男性,有时泛指,不分性别。 如 他们(可包括男性和女性)。他杀。 2. 别的,另外的。 如 他人。他日。他乡。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其他。 3. 虚指。 如 睡他一觉。
佛教语。谓施益于他人。
引唐•迦才 《净土论》卷中:“菩萨如是修五门行,自利利他,速成就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故。”
对他人有利。也作「利人」。
例如:「他自私自利惯了,从不做利他之事。」
反利己
第六版现代汉语词典中,原为佛教用语,给予他人方便和利益不求回报。现在指是为了使别人获得方便与利益,尊重他人利益的行为,出于自觉自愿的一种利他精神的有益于社会的行为。 人们通过采取某种行动,—方面满足了自己的需要,一方面又帮助了别人;在某些极端情况下,人们可能会不惜放弃自己的需要来满足别人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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