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斗致伤;打伤。
殴 [ ōu ] 1. 打人。 如 殴打。殴伤。斗殴。互殴。
伤 [ shāng ] 1. 受损坏的地方。 如 工伤。伤痕。 2. 损害。 如 伤了筋骨。伤脑筋。伤神。劳民伤财。 3. 因某种致病因素而得病。 如 伤风。伤寒。 4. 因过度而感到厌烦。 如 伤食。 5. 妨碍。 如 无伤大体。 6. 悲哀。 如 悲伤。哀伤。神伤。感伤。伤悼。伤逝(悲伤地怀念去世的人)。 7. 得罪。 如 伤众。开口伤人。
殴斗致伤;打伤。
引《红楼梦》第四回:“两家争买一婢,各不相让,以致殴伤人命。”
鲁迅 《二心集·“友邦惊诧”论》:“又加上他们‘捣毁机关,阻断交通,殴伤中委,拦劫汽车……’的罪名。”
因打成伤。
引《红楼梦·第四回》:「两家争买一婢,各不相让,以致殴伤人命。」
释义:殴斗致伤;打伤。《红楼梦》第四回:“两家争买一婢,各不相让,以致殴伤人命。” 鲁迅 《二心集·“友邦惊诧”论》:“又加上他们‘捣毁机关,阻断交通,殴伤中委,拦劫汽车……’的罪名。”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投稿及网络搜集,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QQ:37996619(同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