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審(熱審)是什么意思
熱審-汉语大词典
熱審
【1】{明}{清}时规定每年小满后十日起,至立秋前一日止(立秋在六月内者以七月一日止)以天气炎热,凡流徙﹑笞杖,例从减等处理,称为“熱審”。其制始于{明}{永乐}二年,初止决遣轻罪,命出狱听候。至{成化}时始有重罪矜疑,轻罪减等,枷号疏放诸例。{清}代沿袭。《古今小说·滕大尹鬼断家私》:“小人因他熱審時節﹐哭訴其冤。”《明史·舒化传》:“四年熱審﹐請釋纍臣{鄭履淳}﹑{李芳};及朝審﹐又請釋{李已}﹐皆得宥。”{清}{邹容}《革命军》第二章:“即比以九幽十八獄﹐恐亦有過之無不及﹐而賊{滿}人方行其農忙停訟﹑熱審減刑之假仁假義以自飾。”《清史稿·世祖纪二》:“〔十年五月〕庚辰﹐定熱審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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