伐罪弔民(伐罪弔民)是什么意思
伐罪弔民-汉语大词典
伐罪弔民
【1】谓讨伐有罪的君主,抚慰受难的百姓。《南史·檀道济传》:“{道濟}曰:‘伐罪弔人﹐正在今日。’皆釋而遣之。”案﹐《南史》为{唐}初所修﹐“伐罪弔人”之“人”当作“民”﹐因避{太宗}讳改。{元}{刘祁}《归潜志》卷十二:“及取{宋}﹐責其背約﹐名爲伐罪弔民。”亦作“[伐罪弔人]”。《梁书·袁昂传》:“吾荷任前驅﹐掃除京邑﹐方撥亂反正﹐伐罪弔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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