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法八章(約法八章)是什么意思
約法八章-汉语大词典
約法八章
【1】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 中国共产党对新解放区的八项基本政策。1949年4月25日以《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的形式公布。主要内容为: (1)保护全体人民的生命财产。(2)保护民族工商农牧业。(3)没收官僚资本。(4)保护一切公私学校﹑医院﹑文化教育机关﹑体育场所和其他一切公益事G。(5)除怙恶不悛的战争罪犯和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外, 凡不持枪抵抗, 不阴谋破坏的国民党各级政权组织的一切人员, 一律不加俘虏, 不加逮捕, 不加侮辱。(6)一切散兵游勇, 均应向当地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政府投诚报到, 交出武器。(7)有准备有步骤地废除封建的土地所有权制度;逐B提高农业生产水平, 改善人民生活。(8)保护外国侨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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