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諭(宣諭)是什么意思
宣諭-汉语大词典
宣諭
【1】宣布命令;晓谕。《北齐书·循吏传·张华原》:“〔{張華原}〕深爲{高祖}所親待﹐{高祖}每號令三軍﹐常令宣諭意旨。”《元典章·朝纲·不许隔越中书省奏启》:“凡有詔令天下宣諭了呵﹐不許更改。”{宋}{周密}《齐东野语·孝宗圣政》:“庚子九月﹐上宣諭宰執云:‘已指揮閤門﹐令今後常朝﹐宰臣免宣名﹐他朝會則否。’”《隋书·长孙平传》:“其後{突厥}{達頭可汗}與{都藍可汗}相攻﹐各遣使請援。上使{平}持節宣諭﹐令其和解﹐賜縑三百匹良馬一匹而遣之。”
宣諭使-汉语大词典
宣諭使
【1】官名。{宋}置。专掌奉使宣谕朝廷旨意,事毕即去职。{绍兴}后以宣谕使负责招抚,或按察官吏,或节制军马,职权渐重。参阅《宋史·职官志七》。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投稿及网络搜集,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联系QQ:37996619(同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