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贼遭官(失賊遭官)是什么意思
失贼遭官-中华谚语大辞典
失贼遭官
先被盗,报案又被官府敲诈勒索。比喻灾祸接连而至。明·田艺衡《留青日札》第四卷:“平民之家被强盗,皆隐忍而不敢呈告,盖苦捕役之需索也。……一贼未除,全家反破。谚云:‘失贼遭官。’诚可痛哉!”
失贼遭官-谚海
失贼遭官shī zéi zāo guān
家中被盗,报案又遭官府勒索。指旧时官与盗名分不同,害民扰民却一样。明·田艺衡《留青日札》卷四:“一贼未除,全家反破。谚云:‘失贼遭官’,诚可痛哉!”附①失贼经官,破财不尽 《隋史遗文》二八回:“若在兖州府去递失状,又推说是齐州掌管的。所以说:‘失贼经官,破财不尽。’两头一走,盘费俱无。”②失贼追赃,余财未尽 《绘芳录》四一回:“俗话说得好:‘失贼追赃,余财未尽。’丢的物件不算,再加些客中用费上去,怪犯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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