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如: 法办。法典。法官。法规。法律。法令。法定。法场。法理。法纪。法盲。法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法制。法治。犯法。守法。合法。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政法。奉公守法。逍遥法外。
②. 处理事物的手段。 如: 办法。设法。手法。写法。
③. 仿效。 如: 效法。
④.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 如: 法式。法帖。
⑤. 佛家的道理。 如: 佛法。法号。法轮。法像。法门。
⑥.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 如: 法师。法器。法事。
⑦. 指“法国”。 如: 法文。法式大菜。
⑧. 姓。
①. 副词。
②. 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 如: 不去。不多。不法。不料。不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谦)。不刊(无须修改,不可磨灭)。不学无术。不速之客。
③. 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 如: 不,我不知道。
④. 用在句末表疑问。 如: 他现在身体好不?
①. 古同“否”,不如此,不然。
①. 转(zhuǎn )授,递。 如: 传递。传输。传戒。传统。言传身教。
②. 推广,散布。 如: 宣传。流传。传名。传奇(➊中国唐代兴起的短篇小说;➋中国明、清两代盛行的长篇戏曲;➌指情节离奇或人物行为超乎寻常的故事)。
①. 解说经义的文字。 如: 经传。《左传》。
②. 记载某人一生事迹的文字。 如: 小传。自传。纪传。传记。传略。树碑立传。
③. 以演述历史和人物故事为中心的文学作品。 如: 《水浒传》。
④. 古代设于驿站的房舍,亦指驿站上所备的马车。 如: 传舍(供来往行人居住的旅舍)。
①. 数名,五加一(在钞票或单据上常用大写“陆”代)。 如: 六书(古时分析汉字形、音、义而归纳出来的六种造字法)。六甲。六艺(①古时指“礼”、“乐”、“射”、“御”、“书”、“数”六种技艺;②六经)。六欲(佛教名词,指“色欲”、“形貌欲”、“威仪姿态欲”、“言语音声欲”、“细滑欲”、“人想欲”;泛指人的各种欲望)。六合(“东”、“南”、“西”、“北”、“上”、“下”,用以指天地和宇宙)。六亲(较早是指“父”、“母”、“妻”、“子”、“兄”、“弟”;泛指所有亲属)。六经(六种儒家经典,即《诗》、《书》、《易》、《礼》、《乐》、《春秋》)。六畜(六种家畜,指“猪”、“牛”、“羊”、“马”、“鸡”、“狗”)。六朝(cháo )(“吴”、“东晋”、“宋”、“齐”、“梁”、“陈”,先后建都于建康,即今中国江苏省南京市,后又泛称“南北朝”)。六腑(中医指“胃”、“胆”、“大肠”、“小肠”、“膀胱”、“三焦”)。六言诗。六弦琴。
②. 中国古代乐谱的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5”。
①. 〔~安〕地名,在中国安徽省。
②. 〔~合〕地名,在中国江苏省。
①. 听觉和平衡感觉的器官(通称“耳朵”)。 如: 耳背(bèi)。耳垂。耳鬓厮磨(mó)。耳穴。耳聪目明。耳濡目染。
②. 像耳朵的东西。 如: 木耳。银耳。
③. 像耳朵一样分列两旁的东西。 如: 耳房。鼎耳。
④. 听说。 如: 耳闻。耳软。耳顺(指年至六十,听到别人的话,就能知道他的微妙的意思,后指人六十岁)。
⑤. 文言助词,而已,罢了。 如: 想当然耳。
⑥. 文言语气词(大致同“矣”)。 如: “且壮士不死则已,死即举大名耳”。
拼音: fǎ bù chuán liù ěr
注音: ㄈㄚˇ ㄅㄨˋ ㄔㄨㄢˊ ㄌㄧㄡˋ ㄦˇ
繁体: 法不傳六耳
感情 中性成语
出处:《儿女英雄传》第四回:“这话可法不传六耳。”
用法:作谓语、宾语、定语;用于口语。
例子:佛门有句话,法不传六耳。大师父总该知道。《花城》1981年第4期
六耳,六只耳朵,指三个人。法不传六耳指道法不可以说给第三个人听。比喻事情极端秘密,不能给第三者知道。《儿女英雄传・第四回》:“白脸儿狼说:『这话可法不传六耳,也不是我坏良心,来兜揽你。』”
1:法不传六耳,陶应的练兵之法,又如何能在大庭广众之下宣扬?
2:不是,法不传六耳,当然要选个人少的地方教你了,山里人烟稀少,正是练武的绝佳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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