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顺从,曲从。 如: 徇私(为了私情而做不合法的事)。徇情(徇私)。
②. 同“殉”。
③. 对众宣示。
①. 正直无私,为大家利益。 如: 公正。公心。大公无私。
②. 共同的,大家承认的。 如: 公理。公式。公海。公制。
③. 国家,社会,大众。 如: 公共。公安(社会整体的治安)。公众。公民。公论(公众的评论)。
④. 让大家知道。 如: 公开。公报。公然。
⑤. 封建制度最高爵位。 如: 三公(中国周代指“太师”、“太傅”、“太保”;西汉指“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公子。公主。
⑥. 敬辞,尊称男子。 如: 海公。包公。诸公(各位)。
⑦. 雄性的。 如: 公母。公畜。
⑧. 对长辈和年老人的称呼。 如: 公公。外公(外祖父)。
⑨. 姓。
①. 不记得,遗漏。 如: 忘记。忘却。忘怀。忘我。忘情。忘乎所以。
①. 对别人称本身。 如: 自己。知己。反求诸己。推己及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②. 天干的第六位,用作顺序第六的代称。
拼音: xùn gōng wàng jǐ
注音: ㄒㄩㄣˋ ㄍㄨㄥ ㄨㄤˋ ㄐㄧˇ
感情 中性成语
近义词: 徇公灭私
出处: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夺范纯仁谥忠宣议》:“直欲戒后世乱臣贼子之迷罔,徇公忘己,为国惜贤。”
用法:作谓语、定语、宾语;用于处事。
为了国家或公众的利益,而舍弃个人的私益。《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十四・记文》:“非特救当世正人端士之网罗,直欲戒后世乱臣贼子之迷罔,徇公忘己,为国惜贤。”亦作“徇公灭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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