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讞〕字拼音是(yàn),部首是言部,总笔画是27画

〔讞〕字是左右结构,可拆字为“言、獻”或“訁、獻”。

〔讞〕字仓颉码是YRYBK,五笔是YHAD86,YHGD98,四角号码是03684,郑码是SIGS

〔讞〕字的UNICODE是U+8B9E,位于UNICODE的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 (基本汉字),10进制: 35742,UTF-32:00008B9E,UTF-8:E8 AE 9E。

〔讞〕字异体字是谳、𤅊


◎审判定罪。

《集韵•去声•线韵》:“谳,议罪也。”《汉书•卷五•景帝纪》:“诸狱疑,若虽文致于法而于人心不厌者,辄谳之。”

三审定谳。


◎见“谳”。


笔顺:点、横、横、横、竖、横折、横、竖、横、横撇/横钩、撇、横、竖弯钩、横、竖、横折、横、竖、横折钩、点、撇、横、竖、横、撇、捺、点

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卷别 :正文・酉集上 部首:言部

武英殿刻本: 第2837頁,第2

同文書局本: 第1188頁,第10

標點整理本: 第1163頁,第9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𡘋魚列切,音孼 —— 議罪也、評獄也。《禮・文王世子》:獄成,有司讞于公。【疏】言白也。【𨻰註】議𠛬也。《前漢・景帝紀》:諸獄疑,若雖文致於法而於人心不厭者,輒讞之。【師古註】讞,平議也。《後漢・斐楷傳》:州郡翫習,欲避請讞之煩。【註】《廣雅》曰:讞,疑也,謂罪有疑者,讞於廷尉也。《宋史・選舉志》:司馬光奏設十科舉士,十曰練習法令能斷請讞科。

又,《廣韻》:魚蹇切;《集韻》、《韻會》:語蹇切,𡘋孼上聲。又,《集韻》:魚戰切;《韻會》:疑戰切;《正韻》:倪甸切,𡘋音彥 —— 義𡘋同。

《正韻》:俗作𮘾。

注解

〔讞〕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酉集上,康熙部首是言部

〔讞〕字拼音是yàn,左右结构,可拆字为訁、獻

〔讞〕字的汉语字典解释: [yàn] ⑴ 见“谳”。

字源字形

讞(石经·唐·开成石经) 唐 石经 开成石经

讞(印刷字体·宋·广韵) 宋 印刷字体 广韵

讞(印刷字体·宋·增韵) 宋 印刷字体 增韵

讞(印刷字体·明·洪武正韵) 明 印刷字体 洪武正韵

讞(印刷字体·清·康熙字典) 清 印刷字体 康熙字典

说文解字

国语辞典

◎审判定罪。

《集韵•去声•线韵》:“谳,议罪也。”《汉书•卷五•景帝纪》:“诸狱疑,若虽文致于法而于人心不厌者,辄谳之。”

三审定谳。

两岸词典

◎审议判罪;评判。

定谳。

翻译

to decide, judge; a verdict, decision (English: decide judicially)​ für schuldig bestimmen décider judiciair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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