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字拼音是(zhí),部首是土部,总笔画是11画。
〔執〕字是左右结构,可拆字为“幸、丸”。
〔執〕字仓颉码是GJKNI,五笔是FUFY,四角号码是45417,郑码是BUQY。
〔執〕字的UNICODE是U+57F7,位于UNICODE的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 (基本汉字),10进制: 22519,UTF-32:000057F7,UTF-8:E5 9F B7。
〔執〕字异体字是执、瓡、秇、縶、𠌷、𠙜、𡘺、𡙕、𢦕、𥝡、𦎃。
动
1.拿著、握著。
《诗经•邶风•简兮》:“左手执籥,右手秉翟。”《西游记•第一三回》:“三藏心惊,轮开手,牵衣执袂,滴泪难分。”
2.拘捕、捉拿。
《诗经•大雅•常武》:“铺敦淮𣸣,仍执丑虏。”《左传•僖公五年》:“遂袭虞,灭之,执虞公及其大夫井伯。”
3.持守、掌握。
《书经•大禹谟》:“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
择善固执。
4.堵住、隔绝。
《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子玉使伯棼请战,曰:『非敢必有功也,愿以闲执谗慝之口。』”
5.治理、掌理。
《诗经•豳风•七月》:“嗟我农夫,我稼既同,上入执宫功。”《史记•卷四七•孔子世家》:“季氏亦僭于公室,陪臣执国政,是以鲁自大夫以下皆僭离于正道。”
执政。
6.实行。
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宗经》:“礼以立体,据事制范,章条纤曲,执而后显,采掇言,莫非宝也。”
执法。
7.纠结。
《国语•越语上》:“寡人不知其力之不足也,而又与大国执雠,以暴露百姓之骨于中原,此则寡人之罪也。”
名
1.好朋友。
《礼记•曲礼上》:“见父之执,不谓之进,不敢进;不谓之退,不敢退。”
2.凭证。
回执、收执。
◎见“执”。
卷别 :正文・丑集中 部首:土部
武英殿刻本: 第538頁,第13字
同文書局本: 第231頁,第9字
標點整理本: 第163頁,第13字
《唐韻》、《集韻》、《韻會》:之入切;《正韻》:質入切,𡘋音汁 —— 守也、持也。《書・大禹謨》:允執其中。
又,處也。《禮・樂記》:師乙曰:請誦其所聞,吾子自執焉。
又,塞也。《左傳・僖二十八年》:子玉使伯棼請戰曰:非敢必有功也,願以聞執讒慝之口。
又,父之友曰執友。《禮・曲禮》:見父之執,不問不敢對。《後漢・馬援傳》:援爲梁松父執,松貴拜援牀下,援不之答。
又,捕也。《禮・檀弓》:肆諸市朝,而妻妾執。《孟子》:執之而已。
又,姓。又,執失代,三字姓。
又,與慹同。《前漢・朱博傳》:豪强執服。【註】謂畏威懾服也。
本作𡘺,省作執,亦作瓡。
卷目:考證・丑集中 部首:土部
愛日堂藏本: 第116頁,第2字
同文書局本: 第1642頁,第14字
《書・大禹謨》允執其中。
謹照原其改厥。
〔執〕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丑集中,康熙部首是土部。
〔執〕字拼音是zhí,左右结构,可拆字为幸、。
〔執〕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zhí] ⑴ 见“执”。
商 甲骨文 历组
商 甲骨文 𠂤组
商 甲骨文 𠂤宾间
商 甲骨文 劣体类子卜辞
商 甲骨文 宾组
商 甲骨文 历无名间
商 甲骨文 无名组
商 甲骨文 黄组
商 甲骨文 何组
西周 金文 西周早期
西周 金文 西周中期
西周 金文 西周晚期
春秋 玉书 侯马盟书
春秋 篆书 石鼓文
战国 金文 战国晚期
楚〔战国〕 简 曾侯乙墓
秦 简 放马滩
秦 简 睡虎地
汉 简 张家山
汉 石经 熹平石经
唐 石经 开成石经
宋 印刷字体 广韵
宋 印刷字体 增韵
宋 传抄 集篆古文韵海
明 印刷字体 洪武正韵
清 印刷字体 康熙字典
卷别卷十下反切之入切頁碼第345頁,第7字續丁孫
𡘺、執
捕罪人也。从丮从㚔,㚔亦聲。
董作賓《殷曆譜》:「㚔,象手械,即拲字,蓋加於俘虜之刑具也。」
《說文新證》:「甲骨文从㚔拘人,人形或跪或立,但雙手一定套在㚔(梏)中。金文人形與㚔形分離,訛為丮,或加廾,或於人形下端加『止』。」
卷别卷二十反切之習反頁碼第841頁,第1行,第2字述
捕罪人也。從丮、㚔,㚔亦聲。
臣鍇曰:「丮音掬,持也。會意。」
卷别卷十下反切之入切古音第七部頁碼第1983頁,第1字許惟賢第866頁,第5字
捕辠人也。
辠各本作罪。今依《廣韵》。《手部》曰:捕者,取也。引申之爲凡持守之偁。
从丮㚔。
會意。
㚔亦聲。
之入切。七部。今隷作執。
执,抓捕罪人。字形采用“丮、幸”会义,“幸”也是声旁。
甲骨文作,像在俘虜或罪人的兩手上加上桎梏,
像桎梏之形。金文人手已與刑具分離,或增添「廾」形,表示手持桎梏,加諸罪刑徒。
形變為
,與戰國文字、篆文構形相同,今隸變寫成「幸」。伏罪跪坐之人形,金文形變為立人形,兩手仍存短畫以像刑具。戰國文字「廾」改易從「又」,立人形,形變為丮,篆文從丮、從㚔。《說文‧㚔部》:「執,捕罪人也。从丮、从㚔,㚔亦聲。」從㚔,表示音讀,兼表桎梏;從丮,像人伸出雙手,會合手持桎梏,加諸刑徒,本義為拘捕問訊。在六書中屬於形聲兼會意。臺灣標準字作「執」,規範字作「执」,是草書楷化,見於宋刊本《古列女傳》及宋元以來通俗文學刻本。
# | 书籍 | 索引 |
---|---|---|
1 | 汲古閣本 | 第680頁,第3字 |
2 | 陳昌治本 | 第860頁,第5字 |
3 | 黃侃手批 | 第655頁 |
4 | 說文校箋 | 第442頁,第5字 |
5 | 說文考正 | 第409頁,第15字 |
6 | 說文今釋 | 第1482頁,第1字 |
7 | 說文約注 | 第2524頁,第1字 |
8 | 說文探原 | 第5035頁,第1字 |
9 | 說文集注 | 第2178頁,第2字 |
10 | 說文標整 | 第270頁,第3字 |
11 | 標注說文 | 第427頁,第9字 |
12 | 說文注箋 | 第3542頁,第1字 |
13 | 說文詁林 | 第10164頁【補遺】第17549頁 |
14 | 通訓定聲 | 第449頁,第3字 |
15 | 說文義證 | 第879頁【崇文】第3513頁 |
16 | 說文句讀 | 第1423頁 |
17 | 說文新證 | 第774頁,第1字 |
18 | 古字詁林 | 第八冊,第861頁,第1字 |
19 | 古字釋要 | 第969頁,第2字 |
动
1.拿著、握著。
《诗经•邶风•简兮》:“左手执籥,右手秉翟。”《西游记•第一三回》:“三藏心惊,轮开手,牵衣执袂,滴泪难分。”
2.拘捕、捉拿。
《诗经•大雅•常武》:“铺敦淮𣸣,仍执丑虏。”《左传•僖公五年》:“遂袭虞,灭之,执虞公及其大夫井伯。”
3.持守、掌握。
《书经•大禹谟》:“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
择善固执。
4.堵住、隔绝。
《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子玉使伯棼请战,曰:『非敢必有功也,愿以闲执谗慝之口。』”
5.治理、掌理。
《诗经•豳风•七月》:“嗟我农夫,我稼既同,上入执宫功。”《史记•卷四七•孔子世家》:“季氏亦僭于公室,陪臣执国政,是以鲁自大夫以下皆僭离于正道。”
执政。
6.实行。
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宗经》:“礼以立体,据事制范,章条纤曲,执而后显,采掇言,莫非宝也。”
执法。
7.纠结。
《国语•越语上》:“寡人不知其力之不足也,而又与大国执雠,以暴露百姓之骨于中原,此则寡人之罪也。”
名
1.好朋友。
《礼记•曲礼上》:“见父之执,不谓之进,不敢进;不谓之退,不敢退。”
2.凭证。
回执、收执。
1.握著;拿著。
执笔写信、手执号旗。
2.掌管;治理。
执政、执教。
3.坚持。
择善固执、各执一词、执意如此、执迷不悟。
4.执行;从事。
执勤、执法不阿。
5.凭证;凭单。
回执、收执。
6.〈书〉好友。
父执。
7.姓。
hold in hand; keep; carry out Bescheinigug, Bestätigung, Quitung (S), auf etw. bestehen, an etw. festhalten (V), ausführen, durchführen (V), etw. halten, etw. greifen, etw. packen (V), fangen, fassen, festnehmen (V, Rechtsw), in der Hand halten (V), innehaben, habhaben, ausüben (V) tenir, persister, appliquer, exécu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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