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宠与利禄。
宠 [ chǒng ] 1. 爱。 如 宠爱。宠儿。宠信。宠幸。得宠。失宠。争宠。 2. 纵容,偏爱。 如 别把孩子宠坏了。 3. 妾。 如 纳宠。 4. 推崇。 如 尊宠。
利 [ lì ] 1. 好处,与“害”“弊”相对。 如 利弊。利害。利益。利令智昏。兴利除弊。 2. 使顺利、得到好处。 如 利己。利用厚生(充分发挥物的作用,使民众生活优厚富裕起来)。 3. 与愿望相符合。 如 吉利。顺利。 4. 刀口快,针尖锐,与“钝”相对。 如 利刃。利刀。利剑。利落。利口巧辩。 5. 从事生产、交易、货款、储蓄所得超过本钱的收获。 如 利息。利率(lǜ)。一本万利。 6. 姓。
恩宠与利禄。
引《书·太甲下》:“君罔以辩言乱旧政,臣罔以宠利居成功,邦其永孚於休。”
宋•苏轼 《谢应中制科启》:“在家者能孝而恭,在官者能廉而慎,临之以患难而能不变,邀之以宠利而能不回。”
清•侯方域 《于谦论》:“谓 谦 非社稷臣可也,谓之非社稷功而杀之则不可。功成矣,无以宠利居焉之谓道,惜乎 谦 未闻也。”
恩宠与利禄。
引《书经·太甲下》:「君罔以辩言乱旧政,臣罔以宠利居成功。」
恩宠与利禄
《书·太甲下》:“君罔以辩言乱旧政,臣罔以宠利居成功,邦其永孚於休。” 宋 苏轼 《谢应中制科启》:“在家者能孝而恭,在官者能廉而慎,临之以患难而能不变,邀之以宠利而能不回。” 清 侯方域 《于谦论》:“谓 谦 非社稷臣可也,谓之非社稷功而杀之则不可。功成矣,无以宠利居焉之谓道,惜乎 谦 未闻也。” 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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